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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您好! 请教一下,连锁在全国的广告与促销,总部与加盟店如何处理费用问题,是分摊,还是总部全包如果分摊,比例如何算?
****先生:您好!
1、感谢您对我的信任。
2、抱歉现在才回复您,因为我在深圳讲课,刚回北京。
3、关于您的问题,我的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关于特许经营中的广告与促销以及别的费用问题,在拙著《特许经营理论与实务》(2005,机械工业出版社)中有非常详细的论述。下面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1)市场推广及广告基金(Advertisement Foundation,AF)指的是由特许人按受许人(加盟商)营业额的一定比例或某固定值而向受许人(加盟商)收取的费用所组成的基金,该基金一般由特许人统一管理或特许人和受许人双方共同管理,受许人(加盟商)使用该基金需时向特许人提出申请,由特许人审批和统一规划。该基金主要用于特许经营体系(包括特许人和受许人)的市场推广和对外广告宣传方面。
(2)市场推广及广告基金一般而言是在各加盟商之间分摊的。
(2)鉴于和权益金同样的理由,我也建议市场推广及广告基金收取的比率基础为营业收入而不是利润:AF=γ?T
其中,T代表营业收入(taking),γ代表收取的比率,通常为1%~5%。
(4)收取这个费用的原因是因为特许经营体系在广告效应方面的双重特性。首先,因为特许经营体系的克隆性质,所有单店在理念以及外观、实体等软硬件方面都是基本一致的,所以,任何单店的广告都会使其余单店以及整个体系受益,因此,为了防止有些单店的为了省钱而“搭便车”的心理并使整个体系的广告策略保持整体性和一致性,需要特许人对特许经营体系的广告进行集中管理;其次,由于各个单店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不同,比如消费者对该特许经营体系的认同度、特许经营体系在当地的知名度、单店的规模、季节的变化、当地的经济发展阶段等是不同的,可能还相差很大,所以在客观上就存在需要单店各自在其所在区域进行单独广告的现实。以上这两个特许经营广告效应方面的双重性就决定了,特许人需要集中地管理广告基金才能更公平地平衡诸单店之间的利益,并使广告的效果最优。
(5)这个费用的具体内容和交纳办法也应在特许经营合同中予以说明。
不知我的回答能否令您满意。祝您顺利!
李维华
即日于北京
2006-7-3 20: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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